庄河市光明山镇为庄河中部的经济中心区域(东部为青堆镇,西部为蓉花山镇)距庄河市25公里。光明山镇政府道南现有清水楼及公建约11000平。房照、商业用地11300平手续齐全。另有1600平房屋无照。院内有土地约60亩(2.2万/亩,40年期,补偿已交齐。属流转地)。因开发商经营原因,现闲置。
开发商现欠大连银行贷款本金2000万,欠利息约300万。
现可现状接收房屋、场地,同时承接上述贷款本息。开发商自投及外债由其自行处理。
建议实地考察,酌情定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