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会各级组织的组成人员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,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。
一、会长办公会
由会长、副会长组成,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相结合。定期每月召开至少一次会议(见面会议或微信会议均可),不定期会议由三名以上副会长提议,会长同意,方可召开。
其职权:
1、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、理事会的决议精神,结合商会建设的实际情况,制定工作目标、工作计划,限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;
2、审议通过向理事会、会员大会所提交的文件草案;
3、审议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;
4、定期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;
5、决定召开理事会,提出会议议程草案;
6、确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、工资、福利待遇和奖惩,决定解聘专职工作人员;
7、增补理事;
8、决定开展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各种商会活动;
9、其他需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宜。
※会长办公会见面会议需要提前三天以上通知。
※会长办公会微信会议,可即定时间进行,24小时内进行表决,提出意见。
二、理事会
由全体理事组成,每年召开至少二次会议(见面会议或微信会议均可)。
其职权:
1、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
2、选举或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3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4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5、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6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;
7、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8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9、领导本团体机构开展工作;
10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11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※理事会见面会议需提前三天以上通知。
※理事会微信会议,可即定时间进行,24小时内进行表决,提出意见。
三、会员大会
由全体会员组成,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会议。
其职权:
1、决定本会的发展方针及规划;
2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3、制定和修改理事、负责人产生办法;
4、选举和罢免理事、监事;
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理事会在不超过本会理事总人数的30%范围内,选举和罢免部分理事;
5、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事项;
6、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
7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8、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;
9、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;
10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※召开会员大会需提前10天以上通知。